各二级部门: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等3个文件转发你们,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中遴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申报表》和《汇总表》,对申报项目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排序。
二、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请于2021年11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223办公室;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2个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请于2021年11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22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 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3个项目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请各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233058
电子邮箱:3134888924@qq.com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
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