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实施“强师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聚焦立德树人、专业提升、骨干培养、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实施“铸魂”“提能”“薪火”“强根”“增效”“建强”六项行动,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为全省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教师师德水平全面提升。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道德情操更加高尚,以爱育爱、以爱育人的仁爱之心更加浓厚。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教师专业素质显著增强。广大教师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课程意识显著增强,专业发展平台更加清晰,专业发展路径更加通畅。广大教师更加适应新时代新课程改革要求,更加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需求。
—教师规模结构明显优化。全省教师队伍学科学段、学历水平、学缘结构、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为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名教师和名校长。到“十四五”末,培养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45000人、名师6600人、名校长1400人。
—教师发展保障基本完善。分层分类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基本完善、工作机制基本健全、支持服务保障更加全面,教师培训专业化、标准化基本实现,为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教师师德“铸魂”行动
1.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师范专业毕业生和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教育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深刻认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
2.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深入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实现师范生和全体教师学习全覆盖。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师范生必须修学师德教育课程,在职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和师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3.强化师德师风考评。严格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完善教师师德诚信档案,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引进、日常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工作纳入学校教育督导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4.严肃查处失范行为。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推行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和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健全师德失范行为通报制度,加大警示震慑力度。
(二)实施专业水平“提能”行动
5.全面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落实中小学教师、校长专业标准,规范教育教学和管理行为,引领教师和校长专业发展。实施教师阅读工程,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做新时代学习型教师。加强教师法律素质、家校沟通、心理疏导、舆情处置等能力培训,持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6.夯实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强化师范生和教师“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等基本技能训练,将教学设计、授课能力等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备内容。定期开展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加强同类学校、同学科、同年龄段教师教学技能展示交流。重视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学技能提升。
7.不断提高教师学科素养。增强教师学科意识,持续更新学科知识,提升教师课程解读、作业设计与命题、实验实训等能力。建立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加强新入职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每3年对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素质能力。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引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强调学习体验、感悟、发现和探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互联网+”教育教学,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
8.强化教师科研水平提升。强化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意识,鼓励教师自主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提升教师主动探索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校本研修制度,以课堂和学生发展为主阵地,设立校本研修课题,组建教师研修团队,积极开展实践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教学能力转化。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提升组长课程领导力,提高教师课题研究能力和校本研修能力。
(三)实施名优教师“薪火”行动
9.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将省级教学名师、名校长更名为“黔灵名师”“黔灵名校长”,到“十四五”末培养5万余名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见附件)。实施中小学校(园)长“薪火计划”,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和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参与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竞争。
10.加大名优教师引进步伐。加大省外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职业院校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共享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支持高等院校按照“双一流”建设需求,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通过“一人一议一策”方式落实薪酬福利。启动实施高校“银发工程”,巩固东西部协作教育对口帮扶成果,争取引进更多名师、名校长到我省开展支教讲学,通过聘请为学校名誉校长、顾问等形式建立长期稳定帮扶关系。
11.加大名优教师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和成果辐射作用,为名师名校长搭建工作室,给予项目和经费支持,明确目标任务,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发展,引领乡村教师、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对入选的国家级名师名校长,给予项目和经费支持,组建创新团队,发挥高端引领作用。
(四)实施乡村教师“强根”行动
12.强化乡村教师多元化补充。继续实施“特岗计划”,鼓励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长期任教。完善交流轮岗机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教师走教、组团式帮扶,以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特设岗位等方式,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并将经历作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必要条件和教师推优评先、校长选任的优先条件。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13.强化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实施好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规定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师范院校协同县级政府,参与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建立乡村教育实践基地,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继续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加大乡村教育带头人培养,“十四五”期问省级培养培训乡村骨干教师1万人。
14.构建乡村教师发展共同体。继续发挥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积板搭建专业发展平台,构建全面覆盖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的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建立发达地区、师范院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相对固定的对口帮扶关系,健全协同发展机制,通过“人员互派、送教上门、联合教研、工作坊研修”等方式支持乡村教师成长。
(五)实施教师培育“增效”行动
15.打造优质培养培训基地。进一步明确各师范院校办学定位,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学科建设内容,提升服务基础教育能力。建立省级教师专业发展专家工作组,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完善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分层分类组建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各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设50个省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0个区域性(领域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200所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
16.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逐步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体系,提高培训机构、学校、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十四五”期间分学科、分领域建设教师教育精品课程不少于500门。完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的课程资源,不得推广使用。
17.推动培养培训方式创新。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鼓励高校与中小学联合开展驻校式培养,为中小学教师提供学历提升通道。鼓励师范院校聘请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参与师范生的培养。落实师范生不少于一学期或18周的教育实践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教师培训,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培训项目审批报备和培训质量评估机制。
(六)实施发展体系“建强”行动
18.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坚持“国培计划”为引领、做示范,省级培训创品牌、建基地,市县培训覆盖全员,校级培训抓校本研修的工作思路,建立新入职教师、适应期教师、合格教师、骨干教师、专家型教师和后备校长、新任职校长、骨干校长、名校长的培训体系,全面落实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保障教师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学校寒暑假要有一半以上时间用来开展教师培训学习。
19.建立专业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资源整合,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设,完善各级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专业标准。完善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人工智能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深度融合。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师范院校、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校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协同创新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适应中高职有效衔接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20.加大专业发展支持保障。建设一批师范院校为主体、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校为基地、名师名校长为支撑的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推进高等学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创新。鼓励师范院校成立教师教育研究智库或组建专门研究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促进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落实“强师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市、县、校共同推进“强师工程”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底线要求,加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经费保障。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培训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推进高等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职业院校要建立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承担1+X证书考核培训任务的教师倾斜。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按规定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校长“职级制”“考核末位轮岗制”等改革,推行教师“坐班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强师工程”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高校办学水平测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地各校要明确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强师工程”实施中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贵州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