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黔教人发[2011]438号、黔教人发[2011]455号文件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人社厅审批,向晖等同志具备高校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学院专业技术空岗情况并经学院聘任委员会研究,同意对向晖等10位同志予以聘任。聘任时间从2012年 12月算起。名单如下:
一、讲师(8人)
向 晖 刘 娜 代 羽 袁 恬 余 莎 王 帅 王 彦 黄 聪
二、实验师(1人)
刘 刚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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